影视广告的创意过程论!
添加时间:2012-06-18 | 所属类别:行业情报
在影视广告的拍摄制作中,很多的广告并不是那么的吸引人,甚至让观众觉得一点创意都没有,里面的里面跟叙述的产品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些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影视广告的发展。美国智威汤逊广告公司前副总裁詹姆斯·韦伯·杨提出了创意过程论。他认为创意并非一刹那的灵光闪现,而是如同海上魔岛一样,是日积月累形成的。靠广告人长期掌握的各种知识和人生阅历积累而成,是经过人的意识和潜意识过程制造出来的。创意过程论是一个有深刻内涵的概念,它是自然常识、社会经验以及人的思维运动在时间空间上的持续和扩展,它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形式。
那么创意过程论把创意过程分为几个阶段呢?
(1)入迷
收集原始资料,使自己入迷
(2)理解
有意识的去检查这些资料,并对其进行斟酌。
(3)酝酿
将许多重要的事物在有意识的心智之外去做综合,用潜意识工作。
(4)启发
实际产生创意
(5)实现或确认
发展和评估创意,确认它们是否能解决问题并使之能实际运用。
通过这5个阶段,使得人们在意识和潜意识中进一步思索和酝酿各种信息重新组合的可能性,将各种旧元素进行重新组合,最后受到某种因素的启发,以灵感方式忽然出现,瞬间完成整个思维过程,即产生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