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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网络剧、微电影的新发展新举措!

添加时间:2012-07-10 | 所属类别:行业情报

    近年来,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文化业态发展迅速,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方面提供了新的渠道。但部分节目出现了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等问题,有的脏话连篇,有的刻意展示低级趣味的场面,有的毫不遮饰地展示血腥暴力动作和场面等。根据网民的呼声和业界的要求,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通知》。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规范发展的措施,一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一律先审后播;二是网络视听节目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三是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对业务开办主体进行准入和退出管理。
    《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开办主体职责,承担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对播出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负责。在节目播出前,应组织审核人员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播出。《通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组织审核人员培训与考核,抓紧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引导会员单位传播健康有益的视听节目,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作为面向社会大众的文化产品,应该顺应互联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又要能坚持正确引导和传播主流价值。这样才能繁荣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拍摄制作大家喜闻乐见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
    苏州方向文化传媒作为一个影视制作公司,在各个方面都遵循着企业和政府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在帮助企业提升形象,树立行业权威,促进销售,增加客户忠诚度等方面作出了极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