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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不是伪电影(二)

添加时间:2013-12-31 | 所属类别:行业情报

  所谓乱象之二:微电影大赛遍地开花,没有权威奖项。的确,微电影赛事多,但没有类似金像、金马、金鸡、金鹰这样的权威奖项作为评判的标杆。但方向传媒认为,对微电影而言,没有这种奖项,也未尝不可。毕竟,这些权威奖项,基本上是以艺术为标准、用精英的眼光来评判的,即便与老百姓兴趣相关的票房,也基本不在考量之列。而微电影的大众性、草根性、实用性,决定了它与这类权威奖项的要求格格不入。
  因为首先,微电影赛事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行业性。有地方举办的,有中央部门牵头的,有大城市的,也有小城镇的,有影视行业发起的,也有其他各行业主办的。其次,赛事目的也各异。有致力提升地方知名度的,有为企业推广宣传的,有挖掘激励本土影视力量的……赛事之间往往不具备统一性和可比性,实在不是一个艺术标准和几个权威奖项所能涵盖的。
  至于,对微电影赛事的无序,也无需大惊小怪。一个有生命力、有影响力的新生事物,会有自己的规律;大浪淘沙,始见真金,事实上很多微电影大赛和微电影节,已经昙花一现消失了,只有那些有实力,办对路的赛事才延续了下来。因此,对微电影赛事,适当监管是必要的,但不要拨苗助长,也不要动辄扣上“乱象”的帽子,贬损其声誉。
  所谓乱象之三:微电影生于广告,死于广告。方向传媒认为,微电影起源于广告不假,但不会死于广告。国内微电影公认的源头是2010年吴彦祖主演的广告片《一触即发》,虽然源头是广告片,但不等于微电影会发展成广告片,正如电影的源头是纪实影像,但现在的电影显然不等同于纪实影像一样。
  同“大电影”不同,微电影不进院线,没有票房收入。但微电影同样要有投资、有赢利,所以广告就成为微电影的一条生存之道,但这不等于微电影就会成为广告,并因此死于广告。对创作者来讲,他们创作的是微电影,不是广告片。他们用商家的投资,承担着为商家宣传的义务,但创作的还是故事,表达的主要还是对社会、对人生的认知和情感。这跟拍广告片、致力于商家和商品的宣传是不同的。对受众而言,他们关注并接受的是微电影的故事,而不是广告。或者说,他们只是看故事时,顺带关注广告而已。这也跟受众对广告的关注与接受不同。而且,前两年微电影领域投资少、盈利小,不也照样红红火火?因此,广告并不能决定微电影的生死。
  当然,不可否认微电影的生产经营,目前还存在着盈利模式不明、投入产出随意性大等问题,但究其原因,仍在于微电影还没有真正产业化,还不成熟。现阶段,不要急于用产业的眼光和标准来评判微电影的经营,否则它就只能是“被失望”、“被乱象”了。
  微电影不是伪电影,作为新生事物,它的性质是多元的:既是电影百岁之后迎来的小兄弟,又和广告沾亲带故,但她更接近的还是微博、微信-这些新媒体、自媒体,她们有共同的功能和特性,比如实用性、工具性,比如代表了大众的话语权等等,她们还有共同的母体-网络和手机。
  因此,别过早的给微电影扣上“乱象”的帽子,甚至把微电影否定为“伪电影”。微电影不是伪电影,它只是在走一条与传统电影不同的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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